案例:
被告人楊某某等人于2013年7月成立北京某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,后又成立多家關聯公司,并在上海、山東等十幾個省份設立分公司用以募集資金。
楊某某等人假借P2P債權轉讓的模式,通過講座、親友間“口口相傳”等方式公開宣傳,與投資人簽訂《個人出借與咨詢服務協議》,許以9%—14%的年化收益率,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。經審計,某甲公司涉案金額達39億余元,僅北京地區就有4000余人報案,涉案金額12億余元。
該公司組織嚴密,人員眾多,僅銷售部門的層級就達六層。2015年,僅某甲公司員工就多達4000余人,其中銷售人員3500余人。該案已有138名嫌疑人被移送審查起訴。截至目前,朝陽區檢察院已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等88人起訴至朝陽區法院,對50名犯罪嫌疑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出不起訴處理,涉案犯罪嫌疑人退賠退繳贓款1200余萬元。
解析:
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,非法集資開始披上“科技”外衣,各類P2P平臺走進大眾視野,但目前絕大部分P2P平臺都不合規。不管平臺如何包裝,都掩蓋不了其非法集資的本質,參與者的資金往往很難拿回。廣大市民要提高警惕,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。(全媒體記者孫鳳玲 通訊員吳海玲席少娟)
責任編輯:汪曉璐
請輸入驗證碼